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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公布 (市交易中心)

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东广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问题1 招标文件中P26页“评分细则”中“第2项 企业资信”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最接近一个季度投标人在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的诚信评价结果中排名?????????(http://115.29.198.7:7000/costRegulatory/user.do?method=changeIndex&fareaId=0) ”评分细则中并未明确使用什么地区的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但评分细则中提供的查询网址为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的监管系统。 问题一:投标人是否可以提供除汕头市外,其他省、市的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的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得分依据? 问题二:如果只能使用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的监管系统的诚信评价结果做为得分依据,则该评分细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这一项的规定,需予以纠正。
回答 问题一:该系统诚信评分结果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监管,并通过省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公开发布,该系统无限制本地区以外企业。经查阅,本招标文件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问题二:诚信作为评分、择优条件,不违反招投标规定。
问题2 招标文件中P26页“评分细则”中“第2项 企业资信”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最接近一个季度投标人在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的诚信评价结果中排名?????????(http://115.29.198.7:7000/costRegulatory/user.do?method=changeIndex&fareaId=0) ”评分细则中并未明确使用什么地区的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但评分细则中提供的查询网址为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的监管系统。 问题一:投标人是否可以提供除汕头市外,其他省、市的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的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得分依据? 问题二:如果只能使用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的监管系统的诚信评价结果做为得分依据,则该评分细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这一项的规定,需予以纠正。
回答 同本答疑汇总“问题1”。
问题3 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3页中“立项批文文号:汕市发改投(2020)11号”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招标信息公告表中“立项批文文号:汕市发改投[2020]39号”不一致,是否为笔误?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5页的“2.投标人资格审查”的2.1的表格第四列第六行中“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是否应修改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问题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3页“12.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未包含资格要求的第三点“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是否需增加?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回答 问题1:以“立项批文文号:汕市发改投[2020]39号”为准;问题2:是;问题3:是,需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