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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公布 (澄海)

汕头市澄海启智学校改扩建工程

问题1 汕头市澄海启智学校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担保改为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内容更改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在2016年12月16日17时前从其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应注明汕头市澄海启智学校改扩建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万元。请问是否需要在在2016年12月16日17时前换取收据?
回答 原于2016年12月2日在汕头建设信息网发布的汕头市澄海启智学校改扩建工程补充通知已取消,投标保证金形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执行。
问题2 我司为省内单位,无需放入进粤证明材料,目录是否可删除?
回答 可以。
问题3 汕头诚信排名截图,是否标书需放入且需要另打一张作为手持资料?
回答 详见招标文件第14页第二章投标须知第4.2.8款规定。
问题4 本项目委托人是否只能为建造师,可否为公司其他员工?
回答 授权委托人可以是该投标单位的任何员工。
问题5 汕头诚信排名截图是否为评价体系里的施工房建排名?
回答 投标人自行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打印本单位在《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施工-房建排名情况的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