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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公布 (市交易中心)
2015年“绿满家园”工程项目——汕头市龙湖沟玫瑰园平台(长江路—建南花园路口)绿化改造工程
问题1 | 请问,招标文件10.3“每页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副本可否由正本每页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复印? |
回答 | 不可以。 |
问题2 | 1.步级修复只注明材料为花岗岩石板,具体有无颜色种类的要求? 2.侧石修复无具体规格尺寸说明。 3.运动器材有无指定的功能款式? |
回答 | 1、颜色为花岗岩本色。 2、侧石规格按图纸中工程量表。 3、运动器材由招标人提供。 |
问题3 | 请问,投标文件是否要求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
回答 | 是,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公司在职且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并持有《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 |
问题4 | 对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是否合理?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中明确指出取消行业协会、学会面向社会自行设立的各类职业资格。 (2)《关于统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编号等的通知》(建城园函[2008]154号)中指出,如在园林绿化施工项目招投标管理过程中需要对企业项目负责人提出相应要求,可参照住建部最新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中相关要求执行。 (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并未要求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标准》中仅对管理人员技术职称作出了相应规定。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关于开展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建城函〔2015〕1447号)中明确指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统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编号等的通知》(建城园函〔2008〕1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废止《关于开展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建建函〔2004〕63号),不得再将其作为开展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工作的依据。 (5)《关于暂停2015年度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园协[2015]11号)已正式通知暂停2015年度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
回答 | 《关于暂停2015年度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内容只是暂停2015年度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没有取消《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的资格,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
问题5 | 请问,企业注册所在地监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区间是否为三年? |
回答 | 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均可,查询区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近3年起。 |
问题6 | 请问投标工程量清单需要重新编制还是直接下载本工程给的预算书就行? |
回答 | 直接从汕头建设网下载本工程的预算书就行,也可以使用重新编制的预算书(若有)。 |
问题7 | 你方已给出了工程量清单,其中定额子母跟单价已给出,我方是否需要重新编制工程量清单?重新套用定额及单价? |
回答 | 投标文件第二册中所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可以直接从汕头建设网下载本工程的预算书,也可以使用重新编制的预算书(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