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网员中心 > 网员指南

汕头建筑信息网会员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汕头建筑信息网(网址:www.stjs.org.cn,以下简称本网站)由汕头市建设局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承办,定位为全市建设系统行业信息资源网站,同时也是全市建设系统信息化的核心平台,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实现政务电子化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 本网站致力于推动全市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的电脑及网络技术,为全市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设系统各事业单位、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提供信息服务。

第三条 本网站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企业会员。

第四条 会员在本网站发布信息时必须注意“爱国、守法、真实、文明”。

第二章 个人会员

第五条 凡遵守本章程,按要求提交个人真实信息者,均可成为本网站个人会员。

第六条 只有加入本网站会员网络,成为个人会员,方可在本网站发布信息。

第三章 单位会员

第七条 建设系统各机关事业(包括各协会、学会)单位每年按规定交纳会费可成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 单位会员权益:

1、按单位会员权限登录本网站查看网站信息;

2、在本网站发布政务动态等有关信息;

3、获赠汕头建筑信息网单位会员邮箱一个,形式为:xxx@stjs.org.cn;

4、对本网站的服务提出意见建议。

第九条 单位会员义务:

1、按时缴纳会费;

2、及时提供政务动态等有关信息;

3、积极参加本网站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 企业会员

第十条 凡遵守本章程,办理申请手续,并按规定每年交纳会费的企业可成为企业会员。

第十一条 企业会员权益:

1、按企业会员的权限登录本网站查看信息;

2、在本网站发布各类企业信息,如企业简介、资质信息、获奖信息、产品信息、物资供求、人才招聘等;

3、获赠汕头建筑信息网企业会员邮箱一个,形式为:xxx@stjs.org.cn;及时获得文件通知、招标信息、重要办事结果和重要行业新闻等信息,市建设局向企业会员发送文件通知时,本网站将同时通过手机短信给予提醒;

4、在汕头建筑信息网首页发布企业广告;

5、优惠享受本网站的其它服务,如专业网站设计、网络广告宣传等;

6、对本网站的服务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二条 企业会员义务:

1、按时缴纳会费;

2、及时准确地提供企业信息;

3、积极参加本网站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会员在使用本网站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形出现,本网站有权锁定会员账号,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者,本网站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1、发布虚假或欺骗性信息;

2、发布反动、色情、迷信、赌博及其它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

3、经多次催促,仍未按时缴纳会费;

4、利用本网站或本网站的服务从事其它非法活动。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汕头建筑信息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