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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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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4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统计管理,督促辖区内纳入统计调查范围的企业及时填报统计报表数据,做到应统尽统。

      二、各相关企业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统计报表),填报2020年度各项统计数据并完成系统上报,并按住建部文件(建办市函〔2021〕210号)要求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详见住建部文件附件)扫描件。

      联系电话:勘察设计统计,88566413;工程监理统计、工程招标代理统计,88562182。


附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 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441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