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汕头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18年 汕头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 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汕住建〔2018〕64号
浏览次数:1841

各区县及保税区、高新区、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节函〔2018〕11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2018年汕头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宣传活动方案》一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节函〔2018〕1119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2日





2018年汕头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节函〔2018〕1119号)要求,为广泛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在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循环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推动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建设美丽中国、促进绿色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份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在建工程现场观摩项目。

我局推荐汕头华润海湾中心一期项目作为在建工程现场观摩项目,供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现场观摩。观摩活动具体安排详见《汕头市住建局关于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暨建筑节能宣传月现场观摩活动的通知》。

(二)组织开展节能宣传进工地系列活动。

由市质监站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节能宣传队,深入各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发放节能低碳宣传资料《广东省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知多D》等小手册,开展绿色节能宣传,促进绿色节能理念深入人心。

(三)悬挂标语横幅,营造良好氛围。

各在建房屋市政工地要在沿道路一侧悬挂“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绿色发展,低碳创新”、“节能领跑,绿色发展”、“推广散装水泥,发展绿色产业”等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媒体系列宣传。

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开设专栏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系列宣传报道,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和技术措施、宣传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发展理念。

四、其它事项

(一)为顺利开展2018年汕头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宣传活动,我局成立2018年汕头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局建筑节能管理科、市质监站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节能管理科(质安科),负责组织指导本次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开展。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本地区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家、省和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本地区宣传活动方案。

(二)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积极参加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并认真总结本地区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实施情况,于7月9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建筑节能科(质安科)。














(联系电话:0754-88572050,电子邮箱:stszjjza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