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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迅速开展危险品 专项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汕住建通〔2018〕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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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迅速开展危险品专项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汕安委办〔2018〕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立即对城镇燃气企业、燃气站点、燃气管线以及燃气使用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燃气生产安全稳定。6月19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科,以便汇总报送市安委办。



附件:市安委办关于迅速开展危险品专项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汕安委办〔2018〕15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