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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第四期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年审继续教育的通知
汕建职【2017】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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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2008]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2008]85号)、《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450号)和省建筑安全协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的通知》(粤建安协[2010]019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将于近期举办2016-2017年度第四期特种作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班,现正式接受报名和缴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每两年需就近到省建筑安全协会下的各培训机构进行继续教育,逾期无进行继续教育者,证书到期无法办理换证手续,原证书有效期过期后也自动失效。需参加继续教育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自发证之日起或上次继续教育培训后满21个月,到我校参加继续教育后方可年审。

二、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的条件:

(一)持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者;

(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自发证之日起在有效期内使用满21个月;

(三)未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

工种

男性年龄

女性年龄

工种

男性年龄

女性年龄

塔吊司机

18—55

18—50

建筑架子工

18—55

18—50

塔吊装拆工

18—55

18—50

物料机司机

18—60

18—50

门式吊司机

18—55

18—50

司索信号工

18—60

18—50

门式吊装拆工

18—55

18—50

建筑电工

18—60

18—50

施工梯司机

18—60

18—50

建筑桩机工

18—60

18—50

施工梯装拆工

18—55

18—50

建筑焊工

18—55

18—50

物料机装拆工

18—55

18—50

 

 


(四)身体健康状况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

(五)近两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六)近两年内违章操作记录不超过3次(含3次)以上。

三、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及通过标准:

(一)学时要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两年有效期内每年度不少于24学时继续教育。

(二)届时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继续教育的人员须亲自到考核站办理个人指纹信息采集。未采集指纹的学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延期复核和换证。

(三)学员须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考试,注重考勤和课堂纪律。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将全过程监控培训班的教学和考试情况。

(四)通过标准:满分100分,合格60分。由考勤及测验两部分组成。其中考勤率占30分,测验占70分。达到标准的,由我校向省建筑安全协会申请办理资格证书延期复核手续。

四、报名程序:

报名时,学员须携带以下资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以及电子扫描件(JPG图片格式)(请把电子扫描件存放在学员姓名的文件夹)到我校报名。也可以把电子扫描件(请把电子扫描件存放在学员姓名的文件夹)压缩成压缩包,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1139438646@qq.com,主题为“单位名称或学员姓名+年审”,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继续教育申请表》纸质原件一份(附件1)。

(二)身份证的复印件一份。

(三)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正副证)原件、纸质复印件各一份。

(四)所在施工单位开具证明的纸质原件一份(附件2):

兹有我单位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在近两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近两年内违章操作记录不超过3次(含3次)以上、学员在近两年有效期内每年度参加安全继续教育不少于24学时。

注:单位证明必须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日期,分公司或工程项目部公章无效。

(五)《汕头市特种作业人员健康体检表》纸质原件一份。体检表须由县、区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身体健康、无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缺陷的证明(附件3)。

注:上交的纸质文件请按上面的顺序排列。

以上材料中所须表格可登陆汕头建设信息网的信息公开频道下的资料专区中的承办单位建设职校里下载(http://www.stjs.org.cn/xxgk/xxgk_zlxz.aspx)。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90元/人,教材资料费42元/人,合计132元/人。

注:缴费采用刷卡或转账汇款方式,不收取现金。(转账汇款须知见附件4)

收款单位: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请注明年审)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滨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652 6010 5059 7299

单位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

六、培训考核时间:

3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9月11日至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星期三上午、星期五上午、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额满则止。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中山路 213 号住建局大楼五楼技能鉴定站办公室

联系电话: 88572103   88522723

联系人:丁老师  沈老师

附件:点击下载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