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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汕头市2021年度绿色社区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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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粤建节〔2021〕84号)和《汕头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在原“广东省绿色社区”“广东省宜居社区”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组织发动、社区申报、街道推荐、各区初核,市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评审等,对照相关创建标准,初步同意金平区东方街道滨海社区、聚龙社区等43个社区为汕头市2021年度绿色社区。现就汕头市2021年度绿色社区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意见,说明具体异议内容、异议理由,并提交证明材料。书面反馈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我局收到书面异议材料后,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项目重新审核。

      联系电话:88566296 

      电子邮箱:szs88541009@126.com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515041)

      附件:汕头市2021年度绿色社区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