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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的公示(汕住建公示〔2021〕15号)
汕住建公示〔202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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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政许可的公告》(粤建公告〔2009〕18号)的要求,我局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1000吨级)的单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本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逾期不予受理。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邮编:515041,咨询电话:0754-88572050。

      附件: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1000吨级)审查意见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4日                    



附件:

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1000吨级)审查意见表


申请单位:广东正强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十一合村友谊路旁

法定代表人:侯鑫福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本次     申请

审查

 情况

结论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1000吨级

800吨级升级为1000吨级达标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