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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参加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专题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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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我市组织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召开的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专题视频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黄立飞,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斌,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我市和四平市、潍坊市、孝感市作为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作工作汇报,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淑雄汇报了我市阶段性来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进展。自2021年,我市入选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以来,市海绵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化和落实《汕头市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建设方案(2021-2023)》实施方案。二是基于我市实际情况,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打造了一批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水系等多类型示范项目,初步具备区域性、综合性海绵设施的雏形。三是充分发挥特区立法优势,启动多项立法工作,完善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四是从海绵城市建设正负面清单、在线监测、宣传培训、课题研究等多方面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经过一年示范期建设,汕头在建设指标、资金绩效、治理城市内涝、水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住建部专家充分肯定汕头市海绵城市阶段来的工作成效,并就工作方案的优化与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要点等内容进行指导。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海绵城市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利于增强城市应对洪涝灾害的韧性,对于实现碳达峰碳排放具有重大意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保障。二是要形成合力,统筹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必须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要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示范城市要及时总结经验,扩大示范效应。三是要充分认识问题与不足,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认真自查,按照示范城市确定的目标要求及“海绵二十条”,整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深化细化实施方案。同时要规范使用好中央补助资金,要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

黄立飞强调,汕头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称号来之不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部门要协力合作,针对住建部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推进建设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