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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排查整治在建深基坑 这些工程被点名:设计、图审单位工作不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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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深基坑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根据《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吸取华侨试验区“4·1”坍塌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深基坑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汕住建通〔2019〕114号)的有关要求,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建筑工程深基坑专项排查整治。
      据了解,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市住建局通报了各单位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各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基本能按要求对监管的深基坑工程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并按要求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落实闭环治理。但部分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排查整治工作小结,其中,金平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建部门截至5月14日12时未按要求报送工作小结和台账资料,部分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报送的排查整治工作小结没有体现工作情况的数据,台账资料显示排查整治未发现问题隐患,从一个侧面体现了部分主管部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市住建局要求相关部门予以重视,立行立改,扎实开展工作,切实提高辖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监管水平。
      4月25日至26日,市住建局组织抽查了金平区、濠江区、华侨试验区和市属部分在建深基坑工程共4个项目。
      各项目基本能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基坑监测。深基坑施工前基本能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论证及审批;对发现的隐患或险情能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市住建局对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扎实。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开展深基坑专项排查整治过程未发现问题隐患,或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浮于表面,排查内容没有针对性,排查整治工作流于形式;部分项目安全管理措施制度没有针对性,安全措施费用使用计划不规范;部分项目总承包单位未参加分包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挖土机械作业人员、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未分开做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少。
      深基坑施工管理不规范。部分深基坑专项论证专家组成员专业结构不合理,论证深度不足;深基坑专项论证后,修改完善部分未经专家组确认加意见;基坑设计变更未能及时完善审图手续。部分项目监理专项实施细则审批手续不完善,安全巡视记录不全,不真实。部分项目监测方案未严格按规范要求制订;监测方案未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确认;监测频率部分没有按监测方案执行;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时,未明确监测频率和措施。部分项目基坑变形控制值及报警值不切合实际,起不了警示作用。
设计、图审单位工作不认真。
      ►检查发现“绿地总部中心(2、3、5号楼及地下室)”基坑设计单位广东中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基坑西侧的安全等级取值错误,未明确基坑内降水位控制值;
      ►“领荟湾(金东海科创中心)二期”基坑设计单位汕头市升平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基坑设计安全度存在问题,未能设定切合实际的基坑变形控制值及报警值。
      ►“保健食品添加剂项目”基坑设计单位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未能根据基坑周边环境改变,对基坑支护进行复算修改,导致支护变形过大,出现险情。
      ►“绿地总部中心(2、3、5号楼及地下室)”图审单位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未能发现施工图设计基坑安全等级及控制值方面存在问题,施工图审形同虚设,起不到技术把关的作用。

对上述存在问题,市住建局共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实施质量安全动态扣分23条,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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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住建局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紧紧围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各项要求,会同勘察、设计、审图、监测等责任主体,继续查不足、补短板,着眼长效,持之以恒,齐抓共管提升全市在建深基坑施工管理水平;要密切注意汛期气象变化,持续开展在建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做好防汛备汛工作,确保汛期生产安全。